天津市津东程林庄路加油站新建项目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东程林庄路加油站新建项目勘察(采购项目编号:E(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预算资金为自筹资金5万元,采购人为天津市津东程林庄路加油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市津东程林庄路加油站新建项目勘察,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2. 项目地址:(略)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天津市津东程林庄路加油站新建项目勘察,本次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4. 计划服务期要求:(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天津市津东程林庄路加油站新建项目勘察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3.人员资格要求:(略)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略)
5.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略)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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