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略)年G(略)国道龙东公路双阳至净月市政界段和磐石界至隆兴村段路面提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略)〕(略)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项目实施管理法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概况与技术标准
长春市(略)年G(略)国道龙东公路双阳至净月市政界段和磐石界至隆兴村段路面提质工程共包含2个段落,分别为:
(1)磐石界至隆兴村段:(略)
(2)双阳至净月市政界段:(略)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1)CC(略)YH(略)标段:(略)
(2)CC(略)YH(略)标段:(略)
2.4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CC(略)YH(略)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①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或乙级资质;
②桥梁养护甲级或乙级资质;
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须可承担二级及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CC(略)YH(略)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①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②桥梁养护甲级或乙级资质;
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须可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公告3.1款规定的路基路面养护资质要求,并至少承担路基路面养护施工;
(3)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备与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3.3每个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CC(略)YH(略)标段→CC(略)YH(略)标段。已被推荐为评标顺序在前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使用“一体化平台”系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略)〕5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7月3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略)
6.4本项目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开标,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8.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渠道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话:(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