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略)年G(略)国道龙东公路双阳至净月市政界段和磐石界至隆兴村段路面提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略)〕(略)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项目实施管理法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
长春市(略)年G(略)国道龙东公路双阳至净月市政界段和磐石界至隆兴村段路面提质工程共包含2个段落,分别为:
(1)双阳至净月市政界段:(略)
(2)磐石界至隆兴村段:(略)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施工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机构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1个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1)CC(略)YHJL(略)标段:(略)
(2)CC(略)YHSY(略)标段:(略)
2.3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CC(略)YHJL(略)标段:(略)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规定,应进入名录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CC(略)YHSY(略)标段:(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被确定为长春市(略)年G(略)国道龙东公路双阳至净月市政界段和磐石界至隆兴村段路面提质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以及与该施工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使用“一体化平台”系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略)〕5号)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7月6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略)
6.4本项目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开标,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8.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渠道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话:(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