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报名; 2.需服从新津区安西镇柏杨村管理及整体规划,按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 3.该资产现状闲置,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及其他负债等事项。 4.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流入方(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并到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柏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获取现场踏勘情况说明。 5.承租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用电、用水、生产投入、设施设备安装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 6.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本标的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8.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具体标准详见合同); 9.本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为:(略) (略)、流出方依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2)承租方需在租赁期间遵守村(社区)相关规定,维护房屋及周边环境整洁。 (3)该标的物租赁用途为蔬菜初加工,承租方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4)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流入方(承租方)在报名时提交近三个月内查询的企业征信报告。 (5)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流入方(承租方)在报名时提交(略)年或(略)年银行流水。 (略)、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项目意向流入方应在本公告期间向流出方咨询确认,竞价完成后因公告内容问题无法完成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的,责任在流入方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