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6.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七)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如需使用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资料,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八)本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协商,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响应的文件,在磋商时保持在线状态。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版1份(签字盖章扫描PDF和word文档格式,U盘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