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略)年度配电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略)年度配电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长春新区财政局以长新建联字〔(略)〕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 标段划分:(略)
2.3招标内容:(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服务期限:(略)
2.7 项目投资:(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略)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满足《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略)年(略)月至(略)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5 财务要求:(略)
3.6 业绩要求:(略)
3.7 信誉要求:(略)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略)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略)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5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略)大开标室。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略)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略)
5.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5.5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略)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略)
邮编:(略)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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