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灵武隆桥分公司送出线路回购消缺服务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灵武隆桥分公司送出线路回购消缺服务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法定要求,现依法开展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规 模:(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服务地点:(略)
2.5 服 务 期:(略)
2.6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种组合即可:
①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略)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或原三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略)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或原三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略)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