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现对(略)年秋季-(略)年春季学期教材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万元)
投标人数量(名)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略)年秋季-(略)年春季学期教材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不高于教材定价的(略)%
4
1
1.本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或提供。
2.“两课教材”折扣率不受最高限价限制,以国家统一规定为准。
二、资金来源
教师用教材采购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自筹;学生用教材由学生自愿自费自行购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s:(略)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略)
(三)招标文件提供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略)
2.招标文件购买:(略)
招标文件购买费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汇款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未特殊说明情况下,本次招标约定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投标地点:(略)
(五)投标起止时间:(略)
(六)开标时间:(略)
(七)开标地点:(略)
(八)进校方式:(略)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汇款时须注明:(略)
投标保证金账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退还投标保证金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投标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九)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对投标人因踏勘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踏勘现场前须联系招标人,按招标人校园管理规定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十)未尽事宜,以招标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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