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略)
三、招标范围:(略)
四、资金来源:(略)
五、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1家供应商为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建设服务,按照国资委要求,一是完成重点监管领域的升级工作,满足对国资委的数据上报以及穿透式监管要求。即开展升级合同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投资管控、升级企业基础信息三大领域的相关工作。二是完成数据支撑底座升级,打通与国资委数据上报的通道,即升级数据采集交换平台。三是完成原有业务系统的信创适配升级工作,包含合同管理系统、项目投资管控、企业基础信息、数据采集交换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按照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略)年5月1日以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年5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年5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近两年内((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略)
2.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3.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通报;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招标文件费交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标书费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接收标书。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注:(略)
(2)本项目招标文件费发票由代理机构开具。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九、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略)
十一、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咨询项目内容、采购文件内容等相关问题请拨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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