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略)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6)不接受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略)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略)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4)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2 个及以上发电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含1 个核电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具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6)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