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代表凭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领取文件,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2.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略)年第1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2.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7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