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的房屋为喀喇沁旗畜牧局原草原站草籽库院内原住房1((略).(略)㎡)、原住房2((略).(略)㎡)、原仓库((略).6㎡),建筑面积(略).(略)㎡,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原承租方构建的(略).(略)㎡其他建筑物、1个(略)吨地磅、围墙及(略).5延长米大门均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如非原承租方最终承租以上资产,新的承租方租赁使用等有关事宜需与原承租方另行协商。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的1年租金底价。 3、内蒙古宏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出租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内宏评报字((略))第(略)号】,最终承租方需另行向内蒙古宏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略)元评估费用。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披露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出租房屋用途为仓储用房,承租方不可变更使用用途。出租房屋内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标的勘验:(略) 7、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竞价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价,报价时间未结束前,可重新进行报价,所有意向承租方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两个或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最终报价相同情况下,最先报价者的报价为成交价),原承租方参与竞价的按照“特别告知”第8条执行;(2)报价结果及成交价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8、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租赁到期日为(略)年5月(略)日,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略)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略)、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 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