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略)](略)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竞争性磋商会议过程以全流程线上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提出二次或多次报价的需求,供应商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文字交流及报价,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视频或其他形式交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
((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略)〕(略)号);
((略))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