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征询涉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费,欢迎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集控中心项目(项目名暂定),选址位于幸福洋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总面积约(略)亩(暂定)。根据初步建设方案,本项目拟建海上风电场集控中心,主要包括括电气系统,GIS楼、SVG楼、生活楼、生产楼各一座,进站道路一条,配套消防泵房和附属用房等设施。项目拟使用海域的选址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1,最终面积和位置以海域使用论证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略)﹞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用海报批有关要求的通知》(闽自然资发﹝(略)﹞(略)号)、《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籍调查规范》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及文件规范要求,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告需通过平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取得专家组评审意见。
三、报价单位有关要求
(一)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个近3年来已承担过涉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批复的预审意见等,以证明具备相应能力;
(二)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实行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报告编制所需的数据调查、收集、监测、专家差旅费等相关一切费用;
(四)要求(略)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供送审稿,专家评审通过后3日内提交报批稿;
(五)提供征询反馈函(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请有意向的技术单位给予支持,于(略)年6月(略)日前将上述报价材料盖章后送达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海域海岛处(略),联系人:(略)
特别说明:(略)
附件:(略)
2.征询反馈函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