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中第十五条第三款要求 | 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 保修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期(略)个月;围墙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在现状周边环境及荷载条件不产生变化的情况下,经正常维护检修合理的保修期为(略)年;围墙钢护栏结构部分经正常维护检修合理的保修期为(略)年。在保修期限内,如果在中标供应商保修范围内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 7 天内无偿进行保修;如超时未履行保修义务,采购人可按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额向中标供应商追讨或由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的第二天计算。 服务响应时间:(略) | 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 围墙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及围墙钢护栏结构部分的保修期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围墙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在现状周边环境及荷载条件不产生变化的情况下,经正常维护检修合理的使用期为(略)年;围墙钢护栏结构部分经正常维护检修合理的使用期为(略)年。在保修期限内,如果在中标供应商保修范围内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 7 天内无偿进行保修;如超时未履行保修义务,采购人可按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额向中标供应商追讨或由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的第二天计算。 服务响应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