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福建省第三方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范围:(略)
1.3 标包划分:(略)
1.4 项目性质:(略)
1.5服务时间:(略)
1.6服务地点:(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邀请书发送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略)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8供应商具有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有效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有效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不含比选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执业记录良好,无重大处罚或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重大处罚是指近三年因违法执业受到的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评估师证书、较大数额罚款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等足以影响执业能力的处罚;不良信用记录指近三年因非重大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或非执业领域失信行为等反映诚信状况的不良记录。
2.(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比选、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比选文件的领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6年(略)月(略)日至(略)6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拟报名参加人保财险分散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略)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略)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略)
4.3.1诚E招平台注册:(略)
4.3.2购买比选文件:(略)
4.3.3疑问反馈:(略)
4.3.4比选文件费用:
(1)比选文件费用:(略)
(2)支付方式(三选一):(略)
开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3)免责声明:(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略)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大数据科技园B5栋(略)层本项目开评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略)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