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a、b两种:(略)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1.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3.1.6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近五年(以招标公告发布首日为基准向前推算)的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 3.1.7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略)年3月-(略)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略)年3月-(略)年5月的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扫描件); 3.1.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略)-(略)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 3.1.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3.1.(略)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