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甘肃省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甘肃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注:(略)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 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如供应商个人问题,在开标时未及时上传加密响应文件(.tbsx)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开评标系统如有疑问可与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略)
(2)根据张公管办〔(略)〕1号文件要求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入场诚信承诺的通知,供应商在参加市内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提交《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3)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需提交投标承诺书 (提供彩色扫描件,不提供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略)
4、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略)
5、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取本 项目其中一个标段。
6、违约:
(1)质量违约:(略)
1.无条件退换货,退换产生的全部费用(含运输、仓储、检测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更换合格货物,更换后仍需满足质量要求。若供应商累计两次提供的货物经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完成合格货物更换,视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含重新采购的差价、工期延误损失等)。同时,采购人将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约行为,由财政部门依法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参数响应违约:(略)
注:(略)
7、评标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