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 (一)2.1.2本次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同步调整)(二)3.1.1资格要求进行调整(三)3.1.2业绩要求进行调整(四)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进行调整(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进行调整(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同步调整) | (一)2.1.2本次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略)(二)3.1.1资质要求:(略)(三)3.1.2业绩要求:(略) 年 (略) 月 (略)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略)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四)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已完成至少1个项目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略)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五) 3.2本次招标 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⑤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一)2.1.2本次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略)(二) ①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三)3.1.2业绩要求:(略) 年 (略) 月 (略)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略)㎡或总投资不低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 (四)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已完成至少1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略)㎡或总投资不低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建筑设计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五)3.2本次招标 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⑤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 (一)祖师殿及周边资源改造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略)平米,周边沿街外立面修复约(略)平米,雨污水管网、街巷提升等基础设施改造。 (二) 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⑤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三)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达到报送文物部门评审标准。(注:(略)。 | (一)祖师殿及周边资源改造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略)平米,周边沿街外立面修复约(略)平米,雨污水管网(管径为1米-1.5米)、街巷提升等基础设施改造。 (二) 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⑤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质量标准:(略)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 。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 (一)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二)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 (一)设计业绩:(略)注:(略)(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企业实力:(略)注:(略)(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略)(3)设备专业负责人1名:(略)(4)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略)(5)市政专业负责人1名:(略)(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略)注:(略)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中1、2、3、4、6点人员由联合体中建筑设计资质单位提供,第5点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市政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 (一)设计业绩:(略)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略)㎡或总投资不低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略)分)注:(略)(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企业实力:(略)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略)㎡或总投资不低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加2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业绩最多可加4分,本项最高得(略)分。)注:(略)(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略)(3)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略)(4)市政专业负责人1名:(略)(5)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略)注:(略)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中1、2、3、4、6点人员由联合体中建筑设计资质单位提供,第5点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市政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