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B要求之一: A设计资质及勘察资质:(略)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略)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企业(或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无聘用企业(或执业单位),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略)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和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