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申家沟铝土矿详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为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规定,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实施河南省登封市申家沟铝土矿详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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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1 | 0 |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符合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发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二)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五)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六)近三年内参与河南省矿业权出让并成为竞得人后,未按相关约定签订出让合同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矿业权为有底价挂牌出让,不低于起始价和底价(若有底价设置时)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系统自动生成《矿业权成交通知书》,矿业权挂牌成交;无人申购或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若有底价设置时)的,矿业权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现有地质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量、资源品质等的保证。因掌握地质信息、资料量和对成矿规律认识程度的差异、存在民采老硐以及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等情况导致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竞买人自愿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认可,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因各类规划、产业政策等准入条件的限制,导致竞得人不能转采等其他不利情形发生的,竞得人自担风险。(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林地、文物、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风机、光伏板、高压线走廊、地质灾害点、厂房设施、建筑物、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本次挂牌出让项目在“十四五”省级矿产资源规划重点开采区外,按照《河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要求,原则上不在省级矿产资源规划重点开采区之外新建露天矿山项目。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等情况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为省财政地勘基金项目,取得了一定地质成果,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河南自然博物馆查阅相关地质资料。(四)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应自备能满足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的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中断、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五)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人、矿业权交易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当竞价异常发生,经核查属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所致时,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交易机构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以故障发生前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重新组织矿业权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六)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七)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河道、文物、水库、堤防、灌区、水闸、引水供水工程、防汛泄洪工程、地下输水管道、地下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按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施工。(八)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要求。如发现文物古迹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向当地主管部门上报,配合处理相关事项。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九)竞得人领取勘查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勘查许可证。竞得人取得探矿权5年内应提交相应出让阶段的勘查报告,否则探矿权到期不予延续。(十)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十一)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交易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其中,对挂牌交易流程等方面有异议的,应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应向出让人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对所提交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按照挂牌文件要求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不缴纳出让收益的,将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意向竞买人应密切关注。(二)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五)违约责任:(略)
本公告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