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投的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略)
(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略)
(3)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略)](略)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报价函附件,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1)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略)(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略)2、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略)3、异议渠道:(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址:(略)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址:(略)联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