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川人社办发〔(略)〕(略)号)文件精神,持续夯实我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根基,补齐汉源县富林镇市荣社区、九襄镇民主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短板,切实打通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我县计划在上述两个社区新建2个Ⅲ类功能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站,推行“就业+社保”一体化综合服务模式,真正实现群众、企业“就近办、便捷办、随时办”,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效。按照工作安排,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力提升项目打造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内容:(略)
(三)项目时间:(略)
(四)项目地点:(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项目限价:(略)
二、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含项目所需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施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近三年内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七)参选单位未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内容,评选小组有权不予认可;若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资格,若参选单位已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三、参选费用及现场考察
(一)参选单位应承担其编制参选文件与递交参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参选结果如何,比选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参选单位承担;
(二)参选单位应需对打造地点进行考察,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参选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三)比选单位向参选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比选单位现有的能被参选单位利用的资料,比选单位对参选单位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四)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参选单位如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比选单位均不负责,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四、施工期限
施工时间(略)天,质量保质期为两年(竣工结算完成后起算)。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所需资料一套:(略)
(三)报名地点:(略)
六、比选要求及时间
(一)比选文书应使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
1.服务方案及报价书(三份,格式见附件1);
2.承诺书(三份,格式见附件2);
3.装修设计方案(三份);
4.其他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近期承接相关项目的情况(三份)。
(二)比选文书递交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上午9:(略)
(三)有效报名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七、组织评选
项目评选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上午9:(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附件:(略)
2.承诺书
3.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Ⅲ类站)便民物品采购清单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