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注:(略)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办市函〔(略)〕(略)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其他: 7.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 7.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7.3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7.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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