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就“卫国路院区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报名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略)
二、 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略)
5、供应商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以上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单位(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及关联关系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具备三级公立医院综合能源托管、合同能源管理、建筑节能改造、智慧后勤平台建设同类项目业绩;
三、 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略)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调研报名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资料请发送至邮箱(cgb@fsey.com)。
邮件标题格式:(略)
调研文件材料命名格式:(略)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8)近三年同类医院能源托管项目业绩一览表及合同 / 中标通知书佐证材料。
(9)企业资质、专利、技术体系、服务优势等其他补充佐证材料。
((略))根据项目内容提供服务方案(报名结束后,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基本内容,供应商提供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分项及整体节能率测算;
②项目投资明细;
③基准和边界调整机制;
④空调、空调末端、照明、饮水系统各专项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提供附件作为意向方案)、智慧能源管控平台建设内容;
⑤建设周期和综合能源服务细则;
⑥ 维保服务标准、资产归属与期满移交方案、节能效果保障及风险管控措施;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现场踏勘及资料说明
1、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勘察设备及楼宇现状,可正式发函申请,我院统一集中安排现场调研;
2、我院不单独提供 CAD 图纸、设备参数、原始能耗电子版资料,相关信息可现场踏勘采集或自行查阅我院过往公开招投标文件;
3、所有纸质资料自行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全套盖章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事项
1、本次为市场调研摸底,非正式招标采购,仅用于征集技术方案、梳理采购需求、掌握市场行情,调研方案及结论仅作为院方内部参考;
2、我院将对报名单位方案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邀请3-5家报名单位(如不足3家则以实际报名数量为准)开展线下技术交流及方案细化;
3、所有报名资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4、调研报名免费,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及资料编制所有费用。
5、调研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公室朱先生,电话:(略)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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