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郑州市凯旋路(建设西路—化工路)道路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已具备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卓越新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比选活动。
二、比选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服务范围:(略)
2.4服务周期:(略)
2.5服务质量:(略)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略)年度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应答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3.5信誉要求:(略)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略)@qq.com)。
(2)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方式”。不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应答人补齐后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3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略)
5.2递交地址:(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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