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大学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略)
7.服务期限:(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三、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4.(略)年(略)月至(略)年4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略)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略).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8),加盖公章。
(略).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通过本磋商公告附件链接下载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其他事宜
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用“★”加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最高限价的;
(5)供应商弄虚作假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2.响应文件需按要求提供,所有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因要求的资格材料提供不完整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3.供应商必须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于磋商当天仅可以从学府路2号门凭密封响应文件进校,每单位进校不能超过2人。请参与磋商的单位自行预留足够时间进校及送达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6.磋商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财务处。
7.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