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满足我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村庄规划建设工作需要,规范项目实施与规划编制管理,我镇组织编制了《五指山市通什镇什保家庭农庄配套项目乡村独立地块详细规划》。该规划已于(略)年6月(略)日通过专家评审,现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编制背景
什保家庭农庄配套项目是贯彻落实(略)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部署、深入推进海南省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略)—(略)年)实施的重要举措。该项目已纳入五指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是完善“高速口—通什镇—景区”全域旅游服务网络、填补山海高速互通周边休憩补给短板的关键一环,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畴,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准入条件。为落实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保障农村新业态发展权益、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建设,我镇组织编制了《五指山市通什镇什保家庭农庄配套项目乡村独立地块详细规划》。该规划已于(略)年6月(略)日通过专家评审。
二、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略)修订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略)修订版);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略)号,(略)年);
4.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略)年1月1日起施行);
5. 《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修订)》((略));
6.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略));
7.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 (略)-(略))》;
8.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略)-(略))》;
9.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 (略)-(略))》;
(略).《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略)-(略))》;
(略).《海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略).《五指山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略))》;
(略).《五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
(略).《五指山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略)-(略)年)》;
(略).《五指山市通什镇什保家庭农庄配套项目概念方案》;
(略).国家、省有关的其它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定;
(略).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三、 项目区位
项目地块位于五指山市主城区西侧,南临县道X(略)(通水线),距S(略)山海高速畅好互通出入口直线距离仅约(略)米,地处高速互通与县道交汇节点,对外交通便捷,为依托高速公路发展乡村旅游农庄提供了优越的区位条件。
四、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0.(略)公顷(约9.(略)亩)。其中,一期地块(东侧)面积0.(略)公顷(约4.(略)亩),二期地块(西侧)面积0.(略)公顷(约5.(略)亩)。
五、 土地利用及规划指标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略)),确定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如下:
地块规划条件 |
地块 编码 | 用地 代码 | 用地性质 |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米)≤ |
A-(略) | (略)/ (略) | 餐饮/旅馆 混合用地 | 0.(略) | 0.5 | (略) | (略) | (略) |
备注:(略) |
六、 公示时间:
(略)天((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
七、 公示地点:
(1)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八、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略)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略)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沿河北路7号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略)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九、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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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通什镇人民政府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