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悦江海项目(略)#楼大区景观工程已完成前期筹备,招标人为北海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2.2 建设规模:(略)2.3 计划工期:(略)2.4 招标范围:(略)2.5 质量要求:(略)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本招标项目北海悦江海项目(略)#楼大区景观工程已完成前期筹备,招标人为北海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2.2 建设规模:(略)2.3 计划工期:(略)2.4 招标范围:(略)2.5 质量要求:(略)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2.2 建设规模:(略)2.3 计划工期:(略)2.4 招标范围:(略)2.5 质量要求:(略)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2.1 项目地点:(略)2.2 建设规模:(略)2.3 计划工期:(略)2.4 招标范围:(略)2.5 质量要求:(略)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2.2 建设规模:(略)2.3 计划工期:(略)2.4 招标范围:(略)2.5 质量要求:(略)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2.3 计划工期:(略)2.4 招标范围:(略)2.5 质量要求:(略)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2.4 招标范围:(略)2.5 质量要求:(略)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2.5 质量要求:(略)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2.6 特别资金要求(垫资条款):(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至项目整体达到交付条件。具体约定如下:(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1)垫资范围:(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2)垫资期间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进度款;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3)垫资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一般可在交付后6-(略)个月内分期付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及承受能力。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3.2 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5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类似景观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垫资期内全部资金占用(需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类似业绩垫资履约证明)。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4.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4.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略)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5. 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发放5.1 招标人将对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垫资承诺及资金保障能力等。5.2 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告知,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5.3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解释原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8. 特别说明8.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交垫资承诺函及资金保障方案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8.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业绩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8.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8.4 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期间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5 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7. 特别说明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7.1 本公告中的垫资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视为无效。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7.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垫资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7.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7.4 潜在投标人可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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