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略)
二、公告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计划号 | 申请科室 | 保修项目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保修数量 | 单位 |
1 | (略)-W(略) | 消化内科 | 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保修 | 飞利浦 | iU(略) | 1 | 台 |
注:(略)
技术参数要求咨询使用科室或器材科维修组。
四、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医疗设备保修服务报名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设备维修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西京医院医用物资采购活动的处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略)
五、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略)
报名截止时间:(略)
六、报名需提供以下预审资料
1.营业执照(含维修经营范围)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厂家授权书
4.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七、比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西京医院器材设备科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