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孤岛镇乡村道路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口区孤岛镇乡村道路提升工程已经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河审批立项〔(略)〕1号文批准建设(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工程概况:(略)
计划投资:(略)
工程地点:(略)
计划工期:(略)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略)—(略)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略)
(2)项目总工(1人):(略)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略)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略)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略)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的;
(7)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分包要求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略)〕2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0:(略)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注:(略)
3.其他具体操作:(略)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3.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造价技术指导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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