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略).(略)元/年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略).(略)),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不可作为租金使用。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租金按年度缴纳。首年租金应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略)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之后每年的租金应于上年租期届满 (略) 日内缴纳。 |
租赁期限 | 8年,含免租期一个月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if !supportLists]1.[endif]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if !supportLists]2.[endif]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if !supportLists]1.[endif]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if !supportLists]2.[endif]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标的状况确认书;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身份证明文件;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标的状况确认书;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现场了解标的包括权属、面积、所处位置、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及现状。2.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3.租金递增机制:(略)(1)第1至第2年:(略)(2)第3至第4年:(略)(3)第5至第6年:(略)(4)第7至第8年:(略)周期内各年租金保持不变,每个新周期租金较上一周期上浮5%,直至租赁期满。4.意向承租方成功竞得标的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略)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报名人银行账户(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成功竞得标的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毁约(弃标),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5.租金的交纳方式:(略)6.承租方对租赁场地范围内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负有安全、保管和维护责任。承租方须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电等)。因设施设备丢失、被盗、损坏或应急事件处置不当,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涉及第三方责任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7.租赁期内如因政府开发需要提前收回场地的,出租方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月内自行清场,出租方按未使用天数比例无息退还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对承租方新建的临时建筑不作补偿。逾期未搬离的,出租方有权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8.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9.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5,(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6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略)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租赁合同(范本)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标的状况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