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略).(略)元,总体预留比例为(略).(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企业信誉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本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 登记;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