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生态屏障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就该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略)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服务期:(略)
2.6质量标准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营业执照:(略)
3.2资质证书:
①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略)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的人员评委不予采信。(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⑥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9日9时(略)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兴山县市民之家(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略)号)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略)分钟)。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网上发布。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略)年6月(略)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中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相关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异议和投诉渠道:(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略)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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