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函(给定格式)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给定格式)
3.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供应商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还须另行提供出具授权书的企业法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各自公章)
4.委托报价授权书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除外,给定格式)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给定格式,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请自行将 “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如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磋商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磋商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不用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磋商前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
8.供应商磋商前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纳税情况证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
9.供应商磋商前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
(略).被授权人磋商前由本单位缴纳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
(略).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略)
(略).承诺书(给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