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我县计划定向培养(略)名医学生,本科层次8人,专科层次(略)人,高中毕业生参加(略)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且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时间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或专科提前批次志愿。
一、招生计划
1、本科学校及专业
县(区) | 合计 | 临床医学专业 | 中医学专业 |
安徽医科大学培养计划 | 蚌埠医科大学培养计划 | 安徽中医药大学 培养计划 |
太和县 | 8 | 2 | 3 | 3 |
2、专科学校及专业
县(区) | 合计 | 临床医学专业 | 中医学专业 | 口腔医学 |
安徽第二医学院 |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安徽第二医学院 |
太和县 | (略) | 4 | 4 | 2 | 2 |
二、培养对象
主要招收农村生源,考生需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参加我省(略)年统一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太和县生源。培养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报考本科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向专业志愿;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医学院校和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签署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三、相关政策待遇
1.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略)元/年·生),免缴住宿费((略)元/年·生),并补助生活费((略)元/年·生),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财政予以补助。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略)元/年·生),免缴住宿费((略)元/年·生),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予以补助。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2.本科生经过5年学习、专科生经过3年学习并毕业后,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专科生无学位)。
3.(略)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完成培训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医学生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设置的岗位内,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本科生毕业后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参加全科(中医全科)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专科生毕业后须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含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为2年;口腔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按照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的待遇标准执行。培训时间计算为工龄,不计入服务年限。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者,经定向服务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1年。顺延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必须按照定向协议,首次注册在太和县所辖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医学生执业范围为全科、中医全科专业(培训期间按相关政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首次注册由拟执业机构(定向就业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等材料中注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身份。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届毕业当年,经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签订履约补充协议,可报考安徽省域内全科医学、中医全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资格后,按时到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培训期间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专升本或全日制研究生,不得报考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确有特殊原因,经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指定服务单位之间流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要时,经流动双方县级卫生健康、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报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可以在本省份内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调整。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违约事项
1.订单定向免费生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要求时间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与定向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协议,或因违反定向服务单位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定向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等情形)及/或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违约处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卫科教秘〔(略)〕(略)号)和《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支付所享受的培养费用(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省级投入经费、在编不在岗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并按前述费用的(略)%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2.免费医学生的违约事实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并记入省专业技术人员征信共享平台,与专业技术职称报考、晋升、聘用挂钩。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到服务期结束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视为违约。须向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立即退还培养费用(学宿费、住宿费、生活补助)。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权解除与免费医学生的人事聘用关系。
详情请咨询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