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服务需求:
★1.具体需求:
为沈阳市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承保意外伤害险。采购人数近(略)人,实际投保人数以承保单位与各区、县(市)民政局签订合同时在保人数为准,各区、县(市)民政局提供实际参保人员名单。
(略)周岁(女性(略)周岁)及以上的沈阳市户籍城乡分散特困人员;(略)周岁以上的沈阳市户籍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已由残联部门投保意外伤害险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
允许被保险人授权他人代为报案。供应商对服务人员提供培训。
印制服务手册,内容包括保险内容、报案电话及投保、出险、理赔等相关服务流程,帮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流程。保证参保人员人手一册。
★2.保障项目:
(1)身故及伤残:(略)
(2)意外医疗:(略)
(3)住院津贴:(略)
二、商务条款:
★1.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3.付款方式及条件:
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略)%。
4.验收标准、程序、报告
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5.组织验收主体: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1、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