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偏差一览表 |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 | 多标段投标 | 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 |
4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5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6 | 第一信封资格性评审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8 | 资质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9 | 财务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业绩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信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主要人员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其他要求(如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及备注的规定 |
(略)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略)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略)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3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 |
4 | 投标报价 | (1)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未保持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5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