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数基生命平台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略)2;装修面积:(略)2,其中三楼约(略)m2,四楼约(略)m2。
2.采购范围:(略)
建筑装饰装修(含多媒体展厅)及相关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洁净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自控系统布线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内容,其中实验室家具、直膨组合式恒温恒湿洁净风柜、高效机房精密空调、风冷室外机、柜式过滤离心风机、玻璃钢防腐离心风机、高效尾气处理装置、自控系统设备、不间断电源主机(UPS)、电池由采购人采购,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包组划分:(略)
4.建设地点:(略)
5.质量标准:(略)
6.承包方式:(略)
7.保修期:(略)
8.缺陷责任期:(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将成交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方式一:(略)
方式二:(略)
方式三:(略)
方式四:(略)
(1)采用方式一、二、三的供应商,应提供由供应商及拟承担分包业务各方共同盖章出具的一份《分包意向协议书》,或供应商与拟承担分包业务各方分别盖章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
(2)供应商盖章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承担各工程对应的工程承建商(含供应商本身)归属中小微企业情况进行声明。采取分包形式响应,涉及多个分包工程的且由不同工程承建商承建的,应当逐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每个分包工程对应的且归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工程承建商信息,否则除以下1)、2)情形,工程承接商的中小微企业情况不被认定;
1)若供应商(或接受分包合同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该供应商(或接受分包合同方)盖章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若供应商(或接受分包合同方)属于**企业的,提供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该供应商(或接受分包合同方)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备注:(略)
②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执行。
③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④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需注意以下事项:
(1)拟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尚未在平台注册的,请根据网站指引填报相关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可完成注册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至少预留1个工作日的时间完成交易系统的注册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的响应工作,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已完成平台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本项目采购前,须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手续;另本项目响应需使用移动CA认证,供应商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CA办理指南。
(3)拟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若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正常递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可通过其它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相关操作详见:(略)
(4)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协助:
【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人工客服:(略)
电话客服:(略)
【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微信客服:(略)
智能客服:(略)
服务热线:(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代表应提前进入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拟参与项目的在线解密界面,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解密,一般解密时间为(略)分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设置为准),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并在所有供应商解密完成且收到系统的下发“供应商响应内容”后5分钟内对信息进行确认,若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内确认信息的,且未提出任何说明,系统将默认供应商对信息确认无异议,此后采购人不再接受供应商对该环节信息的任何质疑。信息确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已顺利开启,并由交易系统递交至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4.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响应文件开启的现场会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自行按照上述方式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并密切关注系统公布的相关信息,咨询电话:(略)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6.特别提示:
(1)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成交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略))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略))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略))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2)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