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具茨山社区项目(二期)及具茨山社区附属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7月2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11#楼~(略)#楼、(略)#楼、(略)#楼~(略)#楼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2新财磋商采购-(略)-(略)-2(略)#楼、(略)#楼、(略)#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略)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具茨山社区项目(二期)及具茨山社区附属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7月2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11#楼~(略)#楼、(略)#楼、(略)#楼~(略)#楼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2新财磋商采购-(略)-(略)-2(略)#楼、(略)#楼、(略)#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略)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11#楼~(略)#楼、(略)#楼、(略)#楼~(略)#楼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2新财磋商采购-(略)-(略)-2(略)#楼、(略)#楼、(略)#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略)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11#楼~(略)#楼、(略)#楼、(略)#楼~(略)#楼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2新财磋商采购-(略)-(略)-2(略)#楼、(略)#楼、(略)#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略)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11#楼~(略)#楼、(略)#楼、(略)#楼~(略)#楼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2新财磋商采购-(略)-(略)-2(略)#楼、(略)#楼、(略)#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略)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11#楼~(略)#楼、(略)#楼、(略)#楼~(略)#楼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2新财磋商采购-(略)-(略)-2(略)#楼、(略)#楼、(略)#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略)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11#楼~(略)#楼、(略)#楼、(略)#楼~(略)#楼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2新财磋商采购-(略)-(略)-2(略)#楼、(略)#楼、(略)#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略)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略)-(略)-1
1#楼~(略)#楼、(略)#楼、(略)#楼~(略)#楼的工程结算审计
(略).(略)
是
2
新财磋商采购-(略)-(略)-2
(略)#楼、(略)#楼、(略)#楼、托老所、幼儿园、邻里中心、地下车库、一二期大门、一期高低压配电、社区红线外电力迁移、二期西大门停车场、二期室外工程、二期智能化及二期自来水等具茨山社区相关附属工程的工程结算审计
5、采购需求:(略)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1采购范围:(略)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2服务地点:(略)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3服务期限:(略)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4质量要求:(略)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5标段划分:(略)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标段:(略)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标段:(略)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注:(略)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6 资金来源:(略)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7 项目属性:(略)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8 评审方式:(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响应供应商单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略)年(略)月以来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注:(略)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时间:(略)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方式:(略)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截止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时间:(略)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响应文件的上传:(略)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略)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略)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略)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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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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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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