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略)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高等学校开展就业指导实践教学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和成才观,强化一对一、面对面精准指导,丰富我校“理论教学-实践训练-个性指导”三位一体的就业育人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阳师范学院首批大学生生涯与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学院,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生涯与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品牌,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开展精准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就业指导服务活动,提高学生职业规划能力和就业创业竞争力,切实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申报数量
首批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建设。各学院须整合优化资源进行申报,每学院限报1个。
三、申报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由1名主持人和3-(略)名骨干成员组成。主持人应为学校正式教职工。工作室能够面向学生开展职业生涯、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的一对一咨询与团体咨询,以及相关的实践活动。具体条件如下:
1.场地与管理:(略)
2.主持人条件:(略)
3.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略)
四、支持及考核方式
1.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经申报与等级评定,给予每个工作室每年(略)-(略)元的建设经费支持。立项后拨付首批经费(略)元,年终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涯与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室目标责任量化考核指标(试行)》(附件2)进行考评,确定A、B、C等级(比例分别约为(略)%、(略)%、(略)%),再根据考评结果拨付相应级别的剩余经费。鼓励所在学院按比例给予1:(略)
2.连续三年绩效考核为A级的工作室,授牌校级就业创业咨询名师工作室,并给予额外经费支持。
3.学校将组织工作室成员参加就业创业咨询师资培训,择优推荐工作室及其负责人、成员申报相关教研、科研项目和奖项。
4.各学院的工作室建设情况将作为本单位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质量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室建设作为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提高人才培养与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以此为抓手,有效提升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选拔和推荐工作,加强对推荐对象的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就业育人能力的审查。
3.请各单位于(略)年6月(略)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西区1号实训楼创新创业学院(略)办公室,电子版打包以“学院+咨询工作室申报”为题目发jycyjys@nynu.edu.cn 。
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生涯与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室申报书
2.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涯与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室目标责任量化考核指标(试行)
创新创业学院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