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黑龙江省(略)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如省级或部级信用评价不一致,以信用评价较高的为准)(3)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计划服务期限;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电子签名章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采用亲笔签名扫描上传或电子签名章或盖章。[if !supportLists](5)[endif]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采用亲笔签名扫描上传或电子签名章或盖章。[if !supportLists](6)[endif]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if !supportLists](7)[endif]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if !supportLists](8)[endif]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if !supportLists](9)[endif]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if !supportLists]((略))[endif]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if !supportLists]((略))[endif]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略))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适用)((略))投标人的兼投标段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if !supportLists]a.[endif]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if !supportLists]b.[endif]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if !supportLists]c.[endif]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电子签名章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if !supportLists](5)[endif]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if !supportLists](5)[endif]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if !supportLists](6)[endif]投标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不适用)[if !supportLists](7)[endif]投标人的办公、生活、通讯设施设备与交通设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不适用)[if !supportLists](8)[endif]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if !supportLists](9)[endif]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略)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人员投入:(略)履约信誉:(略)业绩:(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投标报价:(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含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4)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十四条“对于供应充足、潜在投标人竞争比较激烈的招标项目,招标人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判断‘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标准和评标委员会的处理程序。”,本项目对异常低价投标进行甄别处理。异常低价甄别与评审程序:1、启动标准:在第二信封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比对。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同时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略)%(即下浮比例超过(略)%),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说明材料内容:(1)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须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及履约可行性。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①成本构成明细表,包括服务人员费、管理费、办公费、服务所需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折旧费、材料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构成;②主要材料、设备的来源与使用价格依据;③拟采用的服务方案、技术措施及其经济性分析;④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⑤利润水平说明及预期回报分析;⑥其他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和履约能力的材料。(2)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的依据:①人员、设备闲置;②亏本让利;③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④获取类似项目业绩;⑤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3、说明材料提交与澄清: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须在电子询标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说明:(1)投标人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该投标人发出书面说明函,明确要求其就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4、材料审核与合议:(1)评标委员会应集体审核投标人提交的说明材料,重点审查:①成本构成是否完整、合理;②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可行;③风险与利润是否合理体现;④是否存在低于成本竞争的情形。(2)评审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5、审查结果处理:(1)若投标人未作任何答复或明确放弃澄清,视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有权在第二信封初步审查阶段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在电子询标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未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投标报价和异常低价澄清说明难以抵消合同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否决依据;(3)评标委员会对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提交给招标人:①认定为合理低价:(略)②认定为异常低价:(略)6、记录与报告:(1)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触发原因、澄清过程、评审要点、表决情况及最终结论;(2)如认定投标人存在恶意低价竞标行为,招标人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4(1) | 技术建议书(略)分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大纲 | (略)分 | 提供的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大纲较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6.0~8.0分(含8.0分);提供的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大纲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8.0~(略)分(不含8.0分)。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措施 | (略)分 | 措施较合理,较有力,得6.0~8.0分(含8.0分);措施合理,有力,得8.0~(略)分(不含8.0分)。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 | (略)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得6.0~8.0分(含8.0分);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得8.0~(略)分(不含8.0分)。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对本工程建议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3.0~4.0分(含4.0分);对本工程建议透彻,针对性强;得4.0~5分(不含4.0分)。 |
2.2.4(2)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人员投入 | (略)分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负责人 | (略)分 | 满足招标条件最低要求得(略)分。①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负责人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加4分。②提供作为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每具有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加3分,最多加6分。注:(略) |
2.2.4(3) | 业绩 | (略)分 | 1、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略)分;2、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内((略)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JG-JC1标段:累计每增加(略)KM二级公路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加5分,最多加(略)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略)KM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JG-JC2、JG-JC4、JG-JC5标段:累计每增加(略)KM二级公路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加5分,最多加(略)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略)KM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JG-JC3标段:累计每增加(略)KM二级公路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加5分,最多加(略)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略)KM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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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信誉最低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黑龙江省(略)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评为AA级的加2分;评为A级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如省级或部级信用评价不一致,以信用评价较高的为准)注:(略) |
2.2.4(5) | 评标价 | (略)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略)×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略)×E2。其中:(略)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 |
3.7 | 其他补充内容 | 增加3.7.1项:3.(略).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如认为剩余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增加3.7.2项:3.(略)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投标函承诺优先顺序推荐,其他标段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