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境内省道(略)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晋城境内省道(略)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晋城境内省道(略)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位于沁水县境内,共涉及(略)处路段,总长(略)米。技术标准采用一、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路基路面工程:(略) (二)交安设施工程:(略) (三)地质灾害处治工程:(略)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略)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维持原公路技术标准不变(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略) 2.4质量要求:(略) 2.5安全目标:(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略)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地灾处治工程内容)施工业绩、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交安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注:(略)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略) 3.1.4投标人财务要求(略)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2.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未在处罚期内的。 3.4投标人在近三年((略)年6月1日以来)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5 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3年((略)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法:(略) 注:(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截止时间:(略) 5.2 递交方法:(略) 5.3 递交地址:(略) 5.4 开标时间:(略) 5.5 开标方式:(略) 5.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略) 5.7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略)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