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3.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宁夏师范大学”官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师范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宁夏师范大学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