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伊金霍洛旗林业碳票项目方法学(试行)》(版本号V1.0)《伊金霍洛旗国有林场林业碳票项目审核报告》等文件要求对伊金霍洛旗国有林场林业碳票项目进行核算,并经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批复,伊金霍洛旗国有林场“新街治沙站阿鲁图作业区”总减排量共计(略).(略)tCO?-e,已交易(略).(略)tCO?-e林业碳票,本次项目交易量为(略)tCO?-e。本次交易的的林业碳票,其应用范围及效力以地方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不得替代碳排放配额用于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不具备 CCER 对应的全国性抵销效力,仅作为受让方自愿履行减排责任、实现生态价值转化的鼓励性工具。 2、因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转让价款由最终受让方直接交至伊金霍洛旗财政,由伊金霍洛旗财政开具非税发票。 3、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