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新区大楼营运管理专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预算:(略)
5.服务内容:(略)
6.服务周期:(略)
7.服务地点:(略)
8.付款方式:(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CA申领链接:(略)
注:(略)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略)
4.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投标地点(网址):(略)
3.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1.时 间:(略)
2.开启方式:(略)
3.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略)
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略)](略)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3.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略)
3.2查询渠道:(略)
3.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略)
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