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行政教学综合楼门厅翻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行政教学综合楼门厅翻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 7月2 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HH-CS-(略)-(略)
(略).(略)
5、采购需求:(略)
5.1建设内容:(略)
5.2采购范围:(略)
5.3质量要求:(略)
5.4标段划分:(略)
5.5资金来源:(略)
5.6建设地点:(略)
5.7施工工期:(略)
5.8缺陷责任期:(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3、本项目的施工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近一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③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
(7)施工包段资质及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①资质要求:(略)
②拟派项目经理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支付账户如下: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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