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略)]5号);
((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略))《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
((略))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4.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办理CA认证:(略)
6.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系统(http:(略)
7.制作电子响应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略)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略)
(略).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磋商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略).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略).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 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线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