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O)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工程概况:(略)
2.4资金来源:(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建设地点:(略)
2.7计划工期
(1)建设周期(总日历天数):(略)
设计完成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
施工总工期(略)日历天,开工日期:(略)
(2)运营期:(略)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动、重大原因导致项目方案必须做出调整等需要调整EPC+O合作内容及合作期限的,需经双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签订补充合同。
2.8招标范围
EPC+O标段:
<一>设计部分:(略)
<二>建安及设备部分:
1、农用地整治项目
对曹店村北侧地块开展土地整理及配套提升,实施土地平整、耕作层恢复以及土壤质量提升等相关工程,配套排沟、灌溉管道、生产道路等设施。
2、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对赵家村原养蚕棚等拆旧区开展复垦,对拆旧村民进行补偿,对建筑垃圾进行拆除外运,开展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复垦方面通过平整土地,削高填低,连片成方,适应农业机械耕作的需要,并通过改善农田灌排条件,修建灌溉水渠和田间道路。
3、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对全镇部分村庄及小区,开展道路修缮、外立面整治、绿化提升、供排水改造、坑塘治理及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与村容村貌,全面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居住条件。
4、产业导入
本项目依托现有土地条件,重点发展瓜果蔬菜、食用菌、名优特水产、中草药、鲜切花及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同步配套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推动各类产业融合联动、协同发展,全面构建多元化现代农业发展体系。
(1)对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麻湾西瓜种植大棚进行改扩建,提升西瓜科技化种植水平。修复提升现有大棚,更换塑料薄膜、梁架、保温被及棚内滴灌装置等;发展西瓜衍生产业,开展瓜果蔬菜、食用菌、名优特水产、中草药、鲜切花及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建设种养殖车间、大棚及相关设备设施,配套冷藏中心、管理用房、光伏发电等设施设备,同步建设养殖尾水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及配套设施,打造种植、养殖、水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的生态循环农业。
(2)盘活麻二村搬迁后的闲置资源,改造提升原有老旧民房,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与科普研学,助力乡村持续发展。
(3)在项目区范围内,完成龙居镇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配置1对中深层地热井,为南展区内产业导入项目提供供热配套服务。
(4)以原龙居镇中心学校为基础,建设分龄种植实践区、农业科普教育区、劳动技能体验区,打造集教育性、实践性、创新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实践教育营地。
<三>运营部分:(略)
产业导入基本要求:(略)
产业导入实施要求:(略)
产业运营主体要求:(略)
产业运营管理要求:(略)
<四>其他部分:(略)
监理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
3.2.1参与设计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2.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3参与监理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3.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指派一名管理人员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及运营项目总负责人。
3.3.2设计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报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自(略)年(略)月(含)以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3.3施工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略)年(略)月(含)以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施工拟派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总负责人。
3.3.4监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自(略)年(略)月(含)以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
3.3.5施工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监理标投标人必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函〔(略)〕6号)文件、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鲁水建函字〔(略)〕(略)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监理人员。
3.4信誉要求:(略)
注:(略)
②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5建筑相关资质(设计、施工、监理)的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水利相关资质(设计、施工、监理)的投标人须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本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全部满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7本项目EPC+O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PC+O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3.7.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或本项目运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3.7.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7.4若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
5.1截止时间为:(略)
5.2地点:(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6.3方式:(略)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8.3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8.4技术指导电话:(略)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略)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略)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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