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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黄埔区卫生健康局消防安全工作,现采用公开邀标形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标人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二、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内容:
1.对区内(略)家重点医疗机构(含三级医院(略) 家(略)个院区、二级医院7 家、一级(未定级)医疗机构(略)家)和(略) 家托育机构完成一次全面消防隐患排查(含重大火灾隐患),并与我局联合印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
2.1个月后对上述(略)家机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略)月底前对二级及以上医院隐患整改进行确认。
3.根据消防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向区卫生健康局出具综合性评估报告(一式两份)。
4.根据区卫生健康局工作需要,国庆和元旦前各派出2名具备资质人员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次数按半天计算,不超过(略)个半天。
(三)邀标控制价:(略)
四、投标人基本要求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消防安全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消防安全资质。
(二)投标人近一年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投标文件构成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报价函。
以上资料每页需盖公章,密封为一袋。所有投标文件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归档,不予退回。
六、投标时间与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略)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七、采购方式
按照局有关采购规定,采用比选形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具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资质的公司均可参与本项目,采取比选,根据各投标人服务实力、项目方案及报价情况综合评选,综合得分高的确定中标公司。
八、联系方式
邀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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